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5号令和《鄂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推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及培训时间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推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培训时间的相关工作。
《通知》提出“五个禁止”:禁止任何学校提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禁止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在开学前补课,原先安排的补课一律停止,学校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自习,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在校外集中补习;禁止学校、教师、家长和旅行研学基地(营地)组织学生开展游学、互访交流、外出实习等聚集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禁止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型教育培训活动;禁止学生外出参加社会机构、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艺术培训、演出等群体性活动。
《通知》强调,各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所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传达到每位老师和学生家长,对违反“五个禁止”的行为,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黎俊荣
特约记者:范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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