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防控 助力母婴安全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儿童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按照省卫健委关于《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儿童管理指导意见 (试行)》有关要求,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协助市卫健委做好我市新冠孕产妇和儿童防控工作,保障了母婴安全。

建立精准通道,完善孕产妇和儿童疾病转诊和救治。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非新冠孕产妇和非新冠儿童(含新生儿)救治医院,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执行筛查流程,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发热孕产妇和儿童立即登记、报告和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对疑似感染的孕产妇,实行优先检测、尽快确诊。充实和完善一定数量儿科医生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专家组成员,参与感染孕产妇和患儿救治工作,确保母婴安全。

加强宣传,提升孕产妇和儿童家长防护水平。

在医院网站、职工QQ/微信群动态更新新冠肺炎最新临床知识,及时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在线学习,提升医护人员在防控疫情战斗中的业务指导及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医护人员手机朋友圈推送等,广泛宣传《致全市孕产妇及儿童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孕产妇和儿童家长在疫情期间,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检测,尽量不出门,少出门,减少人员接触和流动。组织乡镇及社区妇儿保医护人员对辖区内建卡孕产妇和预防接种儿童家长进行电话、微信随访和宣传,提升孕产妇和儿童家长防护意识,做好居家防护。

落实精准指导,减少孕产妇和儿童人群流动。

市妇幼保健院开通产检和儿保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医护人员个性化指导孕早期和孕中期孕妇,如无不适可以适当延迟产检。对有时限的孕期特殊检查,开展在线咨询和预约,并叮嘱做好就诊途中个人防护。全市暂停面对面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体检工作,改为电话及微信视频随访。

通讯员: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