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新发展理念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去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8.42%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3198户,同比增长8.42%,市场主体总量达115872户,比上年末增长8.52%。

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抓手、作为我市实现疫后重振的重要突破口,持续深化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不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去年5月,我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全面优化市场准入,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成本“0费用”。争取政府购买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送三免”服务,共免费赠送印章3606枚,为企业节约费用近20万元。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一照通”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市场监管“一照通”系统已归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11.28万份、行政许可证3万多份。

加大“全市通办”推广力度,实现全市市场主体各类登记注册就近办理。探索实行豁免登记,允许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项目。“我要开饭店”一事联办试点经验被全省定标推广。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面推广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抓新型监管机制。推广运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梳理和认领监管事项191项,为全市20个相关部门开设“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账号,19家单位完成“一单两库”建设,下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23项,已完成抽查主体1403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5次。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221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已对5起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联合24个部门制发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放心消费在鄂州”活动,实现创建工作部门全联动、市区全覆盖,2020年全市已创建市级示范商户129户、市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43户。推进12315维权网络建设,截至上月底,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837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2.87万元。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蔡亚文  通讯员:熊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