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预防校园欺凌
鄂城区公安分局开展平安法治进校园活动
自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民警送法进校园。

校园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文明传承的殿堂。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打造平安校园,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4月9日上午,鄂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走进石山中学,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 预防校园欺凌 ”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中,鄂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黄熙然首先通过向同学们进行互动提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法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来普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刑事责任年龄最低修改至12周岁的法律知识,告诫同学们不要因为年纪小就视法律而不顾。
随后她用自己在法制审核部门工作中年所遇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例如擂肥、盗窃、打击斗殴、沉迷网络交友和游戏被诈骗等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青少年涉及违法犯罪的起因和类型,以及违法犯罪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警示学生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蒙羞、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情。
最后,结合区教育区、鄂城区公安分局开展的全区中小学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专项治理行动,黄警官着重对“什么是校园欺凌”“怎样预防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以及“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和怎样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教育大家要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当自己受到非法侵害时要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二是要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是要控制自己的逆反和盲从心理;四是要有把优秀当成习惯的信心和决心。
西山派出所副所长,法制副校长胡敏表示:“希望孩子们通过法治教育讲座“知法、守法、护法”,知道在学校里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进一步减少校园暴力的产生,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拥有快乐的校园生活、美好的人生。”
通过开展此次讲座,孩子们更加直观地明白了如何有效应对校园暴力,也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常识,提高了学生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通讯员 熊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