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最新通告!去过武汉及中高风险地区要立即报备!这些场所严格管控

通告一

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武汉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鄂城人员立即主动报备的通告(第32号)

近期,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7月27日以来,武汉市出现多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全力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市部署要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示广大市民:

一、2021年7月27日(含)以来从武汉返回鄂州鄂城的人员,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还未实施任何健康管理的市民,应于本通告发布后24小时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2021年7月27日(含)以来从武汉返回鄂州鄂城的人员,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鄂城返回鄂城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本人一律不外出,家属要尽量不与外人接触。

三、各镇街和开发区要根据市、区指挥部下发的人员信息数据,通过专业流调队伍和公安数据专班,多维度比对行程轨迹,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实现每个线索落地见人。各镇街和开发区、社区(村)、单位,车站码头、公路查验点、酒店宾馆等要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鄂城人员的排查力度,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流调数据信息闭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如实提供从武汉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入鄂城返鄂城未登记报备的人员线索,对第一时间提供线索,并经核查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500元。

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6日

通告二

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管控公共场所聚集活动的通告(第33号)

为严格落实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链条,严防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部署,结合鄂城实际,现就严格管控公共场所聚集活动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公共场所活动。全区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贸服务、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要严格加强管控,实行通风、限流、测体温、扫(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提倡非现金支付。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实行预约、错峰措施。旅店、酒店、民宿要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暂时关闭棋牌室、麻将馆、KTV、网吧、酒吧、洗浴足疗中心等密闭性娱乐场所,暂时停止广场舞活动。

二、严格管控餐饮夜市。对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加强管控,严格控制堂食人数在10人以下,倡导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疫情期间,严禁举办和参加群众性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隔等防疫措施。

三、严格实施环境消杀。对全区公共场所及企业园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适时科学消杀,净化生产生活环境。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到勤洗手、常消毒、不聚集、不扎堆、不握手、用公筷,外出必须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在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超、景区、酒店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

五、严格责任追究。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