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12月15号下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炜斌介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情况: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执法、出重拳,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8起,比去年全年增加19%,其中实施行政处罚63起,罚款金额495.79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件,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建材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回头看”,纳入问题清单的35家企业的整治工作全部完成。
二是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市555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深度溯源、命名、编码和现场复核工作全部完成,目前各地正在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三是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对2家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实施关停,立案查处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案件4起,8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126家次,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四是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建设项目342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起,罚款21.9万元。
五是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34家问题企业整治工作全部完成。
六是组织开展排污许可交叉执法检查,完成了40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的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七是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回头看”,凤凰台等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护栏和标识牌破损、违法停靠驳船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八是组织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16个乡镇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九是组织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对已实施关、改、搬、转的14家企业开展多轮检查,未发现环境问题。
十是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三磷”环境问题整治专项执法“回头看”,全市唯一涉磷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一是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点位240余个,存在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到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8人次,检查企业965家次,排查出一般隐患42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积极推进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启动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三是持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成了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截至目前,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958件,已办结927件,办结率96.76%。
精彩问答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环保措施、执法方式、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环境信访工作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今年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请问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江成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组建工作,理顺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体制机制。
周密谋划执法工作。制定《鄂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点》和执法计划,明确了7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15项年度现场检查计划,42项重点项目清单,每个重点项目均明确了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强化考核管理。制定了《鄂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考评评分标准》和《全市2021年第3、4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项目评审清单及评审标准》,明确了标准要求。
加强跟踪督办。对生态环境执法重点项目的推进予以提醒,并统筹调度。以强化实战练兵推进专项行动。聚焦年度执法重点任务,开展为期3个月的执法攻坚行动,有力推动了重点项目和专项行动的开展。行动期间共检查企业787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起,罚款190.6万元,关停取缔违法企业1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约束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公开、公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与检察、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两法”衔接配合。组织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做好行政拘留案件和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等相关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线上线下执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党建引领。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改进作风、加强监管执法、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记者提问: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哪些措施优化执法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江成军: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所有计划性现场检查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
二是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完成了2021年度正面清单企业的调整及公开工作,对纳入正面清单的26家企业以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同时严格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4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19起案件减轻处罚,涉及罚款金额114.8万元。
三是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在葛店开发区部分企业试行分表计电,使用无人机、走航监测等非现场执法科技手段,收集排污单位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研判。
四建立健全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制定了《鄂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执法监测联动工作流程。
五是积极推进第三方辅助执法。华容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分局引入环保管家服务,针对企业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提供“一对一”、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六是开展普法引导。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讲、座谈、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送法入企”,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性。
七是深入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指导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独立完成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和数据上报工作,开展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调解决企业在环评审批办理和污染防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记者提问: 今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建材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如何?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万细华: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决我市建材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去年5-12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建材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有188家建材企业的整治工作,其中关停取缔30家、整治改造153家、整合搬迁5家。为巩固整治成果,今年6月份开始,我局组织开展建材行业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严查“死灰复燃”“漏网之鱼”和“顶风上马”的建材企业,35家建材企业纳入整治范围,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通过开展建材行业环境问题整治、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露天焚烧等工作,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今年1至11月份,我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均值为33u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均值为63ug/m3,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7%,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记者提问: 市生态环境局如何抓好环境信访工作?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万细华:
今年,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解决环境信访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以实事映初心,以服务暖民心。截至目前,共处理信访件958件,其中水污染50件、大气污染371件、固废污染 3件、噪声污染498件、其他 35件。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环境信访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环境投诉无小事,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是大事”的理念,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前移防范关口。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对可能导致污染投诉的因素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把污染问题化解在早期,消除在萌芽。对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属实的信访件,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对信访接待、登记、签批、办理、督办、办结、反馈等环节进行规范,控制好信访件及其回复件的进与出,实现环境信访闭环管理。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环境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每一件案件有执法人员跟踪到底。
五是坚持“四个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处理结果回访反馈到位,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
六是做好回访工作。认真处理好每一个信访问题,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避免由来信、来电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