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是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当天,在我市2022年第11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鄂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讨论稿》,作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献礼,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增添强劲的活力。
科技创新券是一项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和使用效率的财政政策工具,能降低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成本,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促进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用合作,激发区域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活力。
《方案》明确,市创新券是指政府将财政科技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补贴凭证,以电子券形式发放,申领的创新券当年有效,逾期未兑付自动作废。
发放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等活动,有研发经费投入,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并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等任一条件,用于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等。
《方案》指出,科技创新券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和兑付。企业向市科技局申请创新券,在我市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服务,凭创新券向市科技局申请兑付,创新券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发生金额的50%,每年申请的创新券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科技创新券采取网上申领、全年受理发放方式(时间为2022年7月—2024年6月)。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特定的网上服务平台上申领,持有创新券的企业在我市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持券企业凭合同、发票、服务证明材料在特定的服务系统平台上申请兑付。
记者:蔡亚文 通讯员:吴建新 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