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鄂城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依托“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全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等“三责”协同落地见效。
狠抓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鄂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等部门贯彻执行《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管理暂行办法》,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185名。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通过“鄂食安”平台企业端将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食品安全总监(可与食品安全副校长为同一人)、食品安全员的姓名、照片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上传平台。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形成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鄂城区市场监管局日日通报和实时更新符合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两员一副校长”、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等信息,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截至5月23日,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鄂食安”平台注册率达100%,“日管控”执行率达96.8%。
狠抓包保责任分级落实
按照国务院食安委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部署,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分类制定鄂城区学校食堂、采用校外供餐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学校自查和市场监管日常监督检查时可直接在三类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包保主体A、B、C、D级,以及市、区、乡、村四级包保干部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年度现场督导情况,督促使用《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包保系统》填报数据。截至目前,鄂城区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累计185家,对应由市、区、乡、村四级56位干部进行包保,第一季度包保干部开展督导检查率100%。
狠抓监管责任闭环落实
监管人员通过“鄂食安”监管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春季专项监管,同时积极对接12315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监管执法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发起、问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提升形成工作闭环。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2213户,监督检查覆盖率65.45%,问题发现率52.95%,问题整改完成率99.98%。
通讯员:刘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