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首批除名的经营主体名单进行公示,15家“失联”“僵尸”等名存实亡的企业被纳入拟除名范围,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从经营主体中除名,标志着鄂城区经营主体除名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落地。这也是鄂城区继去年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后,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的又一创新举措。
今年初,湖北省启动经营主体除名试点工作,鄂城区积极响应。4月20日,《鄂城区经营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由市场监管部门梳理符合条件的除名经营主体,与税务等部门进行比对,再形成拟除名经营主体名单,确保适用除名制度的准确性。在改革中,强化除名后果,限制被除名经营主体行为,加强信用约束,经营主体被除名后,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将根据除名情况,释放监管资源,为新增经营主体腾出发展空间,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优胜劣汰,实现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优化。
据悉,被除名经营主体经税务部门确认已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同时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除名修复;被除名经营主体可对除名决定发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对经营主体作出除名决定存在错误的,查证后予以更正,确保救济顺畅。
下一步,鄂城区市场监管局还将聚焦经营主体所需所盼,围绕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加大先行先试力度,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累更多创新经验,为后续经验复制推广提供鄂州方案。
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