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秸秆引气污染将追责 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明显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切实抓好我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大力改善生态环境,我市早安排、早部署,通过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加大巡查、约谈、通报力度,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市未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9月3日、9月11日,市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在督查时,先后发现鄂城新区水月村1组有1个火点、5组有2个火点。鄂城新区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水月村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水月村分管秸秆禁烧工作的干部立案调查,对水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2位包组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鄂城新区驻村工作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全面督查,遏制焚烧秸秆行为。

据悉,我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促堵,着力开展油菜、小麦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落实。目前,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48.5万吨,综合使用量40.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3.5%。同时,赏罚分明,严格问责,自上而下层层明确禁烧工作职责,对违规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个人或单位,环保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利用以无人机发现火点或黑斑的作为依据,对违规乡镇罚款1万元,火情严重的予以责问。

“我们还实行禁烧日报制度和公开通报制度。目前,已印发禁烧工作简报8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简报2期、督查通知3份,基本实现了禁烧信息24小时在线传递。”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密度,提高秸秆利用率,形成疏堵结合的良性循环。(记者王凤玲 实习生吴莹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