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麟 通讯员李小芳、程卓)近日,市团山公墓举行了一场简约的树葬仪式。这是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减免和奖补新规施行后完成的首例生态安葬,逝者家属已收到2000元奖补资金。
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导市民践行“入土为安、回归自然”的绿色殡葬理念,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鄂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减免和奖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之前奖补政策的基础上,该《办法》将生态安葬奖补资金标准提高至2000元。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节地生态安葬类型、减免和奖补范围、项目、标准及办理程序等内容。对我市户籍人员在本辖区内经营性公墓(含骨灰堂)、城乡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及特定场所,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可享受减免和奖补政策。其中,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逝者,可免除安葬费(含刻字费),并给予每例2000元奖励;在专门的骨灰撒散服务机构的组织下,于特定场所进行骨灰撒散的逝者,给予每例2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