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副市长江国新参加,并与创建单位签订《创建质量强市2017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6年12月20日,我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将持续到2019年4月,计划通过2年时间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根据要求,创建验收细则涉及4个否决项、10个方面50项具体任务以及3个创新示范内容,我市创建方案细化为72项具体工作,涉及37个成员单位和19个相关部门。
江国新要求,涉创单位要把创建目标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紧贴鄂州实际,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要抓创新汇集质量发展新动力、抓特色打造质量服务新高地、抓载体搭建质量创新新平台,进一步提升鄂州质量、叫响鄂州标准、打造鄂州品牌,努力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品牌时代”。(记者李洪江 责任编辑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