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鄂州文明20条|言语文明,让城市处处春风拂面

 

《鄂州文明20条》第14条中规定:“不说粗话和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说话。”

语言文明,不仅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直接影响着文明城市创建效果,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文明素质和修养。

 

8月24日晚7:30,在武商量贩滨湖店,长长的结账队伍前,一位30多岁的男子带着约4岁左右的孩子从队伍中间穿过,在收银台处,小男孩一蹦一跳,不料将一瓶饮料打翻,饮料溅到一位女士的脚上,见闯了祸,小男孩赶紧躲到爸爸身后。“对不起,孩子调皮,把您身上弄脏了。”年轻男子连忙道歉。“没事没事,擦一下就好了。”女士摆摆手说道。

古语云:“良言一句三冬暖。”语言美,能使他人感到如春风拂面。在楼道里遇到长辈,打声招呼,“叔叔阿姨好”,短短的一句话,却能使人感到被尊重,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同时,语言美能激励他人,起到鼓舞人心的作用。

“您好”、“谢谢”、“请”……在生活中,时常能够听到这些文明用语。但在我市街头,偶尔也能听到低俗的促销喊话声;公交车上,有时听到有些人说话喜欢带脏字……

文明城市需注重行为文明,同样也要注重语言文明。市民熊倩倩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争做文明市民,就必须积极查找自己言谈举止的“短板”,做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努力用一点一滴的实际行动,体现自身的文明修养,树立良好形象。希望全体市民都能积极行动起来,让礼貌用语与文明结伴同行,再展中国礼仪之邦的风采。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戴静 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