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看鄂州 | 创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为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推出《关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

包容审慎监管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合理合法、过罚相当、综合裁量、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柔性监管与服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有四项主要任务:一是编制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本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清单;二是审慎执法,既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守法治底线,也要坚持柔性执法,以教育指导为先,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三是健全制度,包括执法部门内部合法性和自由裁量适当性审查机制,企业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四是管控风险,对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严守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底线,突破底线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市直17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和公布了《包容审慎监管清单》,涉及包容审慎监管事项844项,其中,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免予行政处罚389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45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