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8日,市民卢先生在市内某展销会上购买了不知名的紫黑色干果。商家称这是来自东北的蓝莓干,吃了不仅对眼睛有好处,还能降胆固醇。然而,卢先生回家打开一尝,发现味道特别像李子。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对该摊位进行现场检查,证明投诉属实。执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剩余商品全部扣押,同时责令该商家退还卢先生购货款,并给予购货款10倍赔偿。
执法人员提醒,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贮藏指南。市民在遇到一些包装精美但厂址、厂名含糊不清,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大包装食品化整为零,分解为小包装,小包装不标明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食品外包装拆除后当作零散食品出售;食品标签随卖随贴等问题时,需多留意。